股权转让协议合同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协议对双方的事务履行起到积极作用。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股权转让协议合同 ,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股权转让协议合同 1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股权转让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乙方(受让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股权的转让
1、甲方将其持有该公司____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2、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转让的股权;
3、甲乙双方确定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4、甲方保证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不存在第三人的请求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未涉及任何争议及诉讼。
5、甲方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中尚未实际缴纳出资的部分,转让后,由乙方继续履行这部分股权的出资义务。
(注:若本次转让的股权系已缴纳出资的部分,则删去第5款)
6、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即享受%的股东权利并承担义务。甲方不再享受相应的股东权利和承担义务。
7、甲方应对该公司及乙方办理相关审批、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提供必要协作与配合。
第二条转让款的支付
(注:转让款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由转让双方自行约定并载明于此)
第三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四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
第五条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据此更改股东名册、换发出资证明书,并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该公司存档一份,申请变更登记一份。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股权转让协议合同 2甲方: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第一条:目标公司概况
1、目标公司依法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全部出资到位,现为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主体资格和行为能力。
2、股权结构:持有目标公司____________%股权,拥有目标公司____________%的股权。
第二条:目标项目概况
1、目标项目位置:
2、总占地面积:
3、规划总建筑面积:
第三条:合作的方式和原则
甲乙双方通过对目标公司的股权进行交易,乙方有偿受让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________的股权。
第四条:股权转让价款
甲乙双方商定: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的总价款为:____________人民币。
第五条:股权转让的步骤安排
1、本协议签订当日,甲方向乙方出具目标公司债权、债务清单,合同执行情况清单、目标项目相关批文、证件清单等附件,作为甲方截止协议签订日对于目标公司及目标项目相关情况现状的确认和承诺。
2、同时在本协议签订当日,甲乙双方开始对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以确认目标公司及目标项目的债权债务、合同执行、证件等情况是否与甲方承诺的相一致。在启动股权转让公示当日,甲方应将目标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证、照、章、簿帐等全部公司文件及物品进行相对集中,为确保法律性和公平性,甲乙双方对上述证照、文件、物品进行统一的专人共同管理。
3、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与乙方共同以乙方的名义在北京大兴开设一个临时的共管账户,乙方向该账户存入1000万元(壹仟万元整)人民币,甲、乙双方共同到工商行政登记部门将甲方所持有的目标公司20%的股权变更至乙方名下,同时乙方开始对甲方进行尽职调查。
4、截止公示期结束,未发生甲方所未批露的重大事项的情况下,根据目标项目最终确认的成本价格,乙方支付甲方相应的股权转让价款并持有目标公司70%股权后,甲方无条件同意将共管帐户中共管的1000万元(壹仟万元整)人民币解除共管并由乙方全部收回。至此股权转让操作完毕,乙方拥有目标公司70%股权。
5、截止公示期结束,如发生甲方所未批露的重大事项的情况下,股权转让操作停止,乙方收回共管资金1000万元(壹仟万元整)人民币,在尽职调查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审计费、律师费、人员管理费等)均有甲乙双方共同承担各付50%。
6、甲乙双方应共同努力,配合完成股权变更手续,并指派专人完成工作,保证股权登记工商变更及时完成。
第六条:特别约定
1、基准日为股权转让公示期开始当日,基准日前本公司股权转让和重组前所发生的所有债权、债务、或有负债、担保、抵押等法律责任、经济责任、追应诉等行为和责任全部由甲方各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与乙方没有任何法律和经济关系。
2、本协议签订当日甲乙双方将共同将目标公司包括但不限于证、照、章、簿帐等全部公司文件及物品(以双方签订的文件及物品清单为准)进行共管。共管方式为乙方购买一个保险箱,甲方指派目标公司人员持有该保险箱的密码,乙方指派人员持有该保险箱钥匙,该保险箱的应急钥匙应放置于保险箱内共管。在甲乙方需要目标公司相关证件开展工作时,经双方同意后,对方将无条件地配合另一方的工作。
3、在甲乙双方完成目标公司股权交易,乙方取得70%股权后(也即交割日),目标公司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或有负债、担保、抵押等一切经济活动和法 ……此处隐藏17461个字……议书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任选一项,且只能选择一项,在选定的一项前的方框内打):□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在深圳进行仲裁;□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公证处公证后(合营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报请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双方应于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营公司、深圳公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 受让方:
**年**月**日
股权转让协议合同 12签订协议双方: 甲方: 乙方:
合营他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是由____和____共同投资兴办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____有限公司的投资总额____万美元(或____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____万美元(或____万元人民币),其中:____占有股份--%,____占有股份____%。
经甲、乙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将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所持有____%的股份转让给乙方,达成如下股权转让协议:
一、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情况
1、转让方(甲方): 名称: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2、受让方(乙方): 名称: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职务____;国籍____。
二、股权转让的份额及价格____(甲方)同意将其在____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__%股权价值____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转让给____(乙方)。
三、股权转让交割期限及方式 自本协议由审批机构批准生效之日起日内,乙方以____(形式)____万美元(或万元人民币)缴付给甲方。
四、股权进行上述转让后,乙方承认原____有限公司的合同、章程及附件,愿意履行并承担原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中的一切权利、义务及责任。
五、原甲方委派的董事会成员自动退出____有限公司,并由乙方重新委派董事。
六、违约责任
乙方若未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期限如数缴付出资时,每逾期一个月,乙方需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 给甲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缴付的,除向甲方缴付违约金之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 仲裁机构或其它仲裁机构,根据该机构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八、____有限公司的合营他方____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在____有限公司所享有的优先权,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而进行的转让。
九、此协议经股权转让双方和合营他方正式签署后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合营他方:
法定代表:
股权转让协议合同 13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
应当向公司和其他股东告知拟受让人和拟转让价格条件,并征求其是否同意转让的意见。公司和其他股东应于30日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者视为同意转让;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足额出资即转让股权:
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转让人将转让股权价款用于补足出资的。
3、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股权转让的:
实际出资人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名义股东赔偿其因股权转让而遭受的损失,对此,人民法院会给予支持。
4、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应依《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工商登记只是股权变更的公示方式,不作为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要件。
5、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他人转让股权:
根据《公司法》第35条的规定,应当征得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同意;未经同意转让股权且合同签订后公司其他股东也不认可的,股权转让合同对公司不产生效力,转让人应当向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受让人明知股权交易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同意而仍与转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公司其他股东不认可的,转让人不承担违约责任。经其他股东同意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公司应当办理有关股东登记的变更手续,受让人得以以股东身份向公司行使权利;公司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受让人可以公司为被告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不得向转让人主张撤销合同。
6、显名投资与实际出资的确权:
当事人之间约定以一方名义出资(显名投资)、另一方实际出资(隐名投资)的,此约定对公司并不产生效力;实际出资方不得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只能首先提起确权诉讼。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且公司一直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如无其他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可以确认实际出资人对公司享有股权。
7、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后果:
股东大会决议是公司权力机关作出的代表公司意志的决策行为,其法律后果应由公司承担。
8、股东出资不足的法律责任:
股东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应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股东出资不足导致公司的注册资本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标准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产生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9、股东对公司清算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于下列情形解散或被撤销的,股东应对公司进行清算:第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第二,股东合议解散;第三,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的,债权人不应直接向其主张对公司的债权,只能要求其履行公司法规定的清算义务。
股东作为清算义务人在公司解散后不及时履行清算义务,致使公司财产流失、贬损的,或者以虚假清算报告或谎称已履行清算程序而将而将作为债务人的公司注销的,债权人有权向股东主张赔偿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10、股东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失踪、死亡后的公司清算问题
股东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失踪或死亡,公司面临清算的,清算责任人按以下原则确定:股东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负责清算;没有确定监护人或者监护人互相推诿的,由法院指定监护人负责清算。股东失踪的,由其财产代管人负责清算;没有代管人或者代管人之间有争议的,由法院指定财产代管人负责清算。股东死亡的,由其继承人负责清算;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互相推诿的,由法院指定清算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