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作协议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了协议就有了法律依靠。到底应如何拟定协议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险合作协议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保险合作协议书1甲方:
地址:
机构负责人:
乙方:
地址:
机构负责人:
为更好向机动车投保客户提供便捷的保险业务服务,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乙方在甲方设立机动车保险服务点,现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为甲方的客户办理保险投保出单。保险费按市场最优惠的价格计算,并以最便捷的方式快速 办理。
乙方向甲方支付保险代理手续费。交强险的代理手续费按实收保险费的___%支付;商业保险的代理手续费按实收保险费的___%支付。
2、为甲方的客户办理理陪。定损的权限为不高于 ____元,高于以上金额的定损时间为____天。单方事故无人员伤亡的_____元以下,可当场赔付;___元至____元之内的小额赔款,手续齐全后___日内赔付;其他理赔的款项必须在事故处理完毕后____天内打入甲方帐号。
3、如有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并存时,在交警部门认定责任之后可先行赔付财产损失。
4、投保的事故损坏车辆如客户无异议必须交由甲方维修。
5、派两名人员在甲方现场办公,具体负责办理出单、理赔(出险)及车辆维修交办事宜。
6、乙方向甲方支付入场费壹万元。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办公桌椅、文件柜和电脑一台。乙方派驻甲方的人员就餐与甲方员工待遇相同,如需在甲方住宿,甲方负责安排。
2、代收投保费用,并直接与乙方结算,结算期限为:______(结算时扣除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办理保险单的佣金)甲方必须在双方约定的结算期限内与乙方办理投保费用结算。
3、指定人员与乙方经办人办理本协议约定的事项。
4、乙方因客观原因不能及时查勘现场时,甲方可代为查勘,出险时的现场拍照乙方应当认可。
三、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协议中的各项规定。
2、甲乙双方均应为对方严守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有关双方合作的具体资料以及任何有关对方业务经营的资料和信息。
3、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均应维护对方的信誉、品牌和利益,避免任何有损于对方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四、违约责任
1、乙方不尽职责,致使甲方的客户不满意,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改进建议,如不能及时改进,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乙方接到甲方的解除协议后即应撤离。
2、乙方拖延赔偿款项支付期限,每拖延一天,按应支付赔偿额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拖延投保费用结算期限,每拖延一天,按应结算额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本协议期限为一年,自___月____日至年___月___日止。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法律诉讼解决。
七、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和乙方向甲方支付壹万元入场费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章): 授权代表(签章):
年 月 日
保险合作协议书2甲方:住所:联系电话:
乙方:住所:联系电话: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为了达到双赢的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合作项目在本合作协议期内,甲方在乙方提供的保险产品和费率条件下,在开展自身业务过程中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保险及机动车辆保险。乙方将利用自身资源特点,在承保的所有建筑工程保险及机动车辆保险中,在核保流程和费率上尽可能予以便利。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
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经双方协议后,调整乙方提供的保险产品的保险金额及保障项目。
2、甲方应执行保监局关于见费出单的规定,不得拖欠乙方保险费。
3、甲方有义务做好本单位工程施工安全教育工作,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通知乙方并保留好事故现场,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案件的查勘及理赔工作。
4、为确保甲方享受乙方提供的优惠费率,甲方应确保每______会计年度,在乙方投保的建筑工程保险全年合计总造价,不得低于相应优惠费率所享受的相应工程总造价额度要求。时间不足______会计年度的,合计工程总造价按相应比率折算。
5、甲方有义务指定专人与乙方进行工作内容沟通,服务内容具体为新单资料报送、接单,手续费接收、协助报案、意见反馈、沟通协调等。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指定代理人____________与甲乙进行相关业务沟通及办理,所签订业务指定为其名下,负责相应新单业务及保全业务办理,同时负责手续费支付。
2、为促进双方公司业务发展,乙方按甲方投保保险产品为其支付相应手续费用,投保建筑工程保险主险手续费为乙方实收主险保费的______%进行支付,投保建筑工程保险附险费为乙方实收附险保费的______%进行支付。机动车辆保险手费中,投保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按乙方实收保费的______%进行支付手续费,交强险不计入手续费。手续费为次月____日前支付,乙方指定人员不得无故拖延。手续费采取每单业务一结方式,由甲方与乙方核对后结算当笔手续费,需甲乙双方指定人员书面交接支付手续为确保甲乙双方双赢,乙方有权利暂扣留______元人民币手续费作为暂扣手续费,超______元人民币后方进行手续支付。
3、乙方有权利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工程保险全年合计总造价,制订相应保险产品优惠费率,乙方提供的具体优惠费率如下:
(1)建筑工程保险按造价计算的,每一被保险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主险保障额度为______万元,所对应费率为每万元造价为______元人民币。
(2)建筑工程保险按面积 ……此处隐藏19473个字……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险合作协议书14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提高_________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防范能力,促进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事业的发展,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在征得被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本协议可作为乙方与其被保险人签订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合同》的补充说明,与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合作范围
甲乙双方合作为甲方的团体会员(以下简称会员)办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适用条款为_________《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
二、合作方式
1、在坚持自愿投保的前提下,甲方向其会员推荐乙方作为办理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的保险人。
2、甲方向乙方提供其全部会员的有关资料。具体保险业务(承保、理赔)由乙方直接与甲方的会员办理,必要时可由甲方出面协调。
3、保险合同双方就保险赔偿事宜产生争议时,可委托甲方进行调解,调解结果对保险合同的双方具有约束力。如调解不能达成一致,保险合同双方可提起仲裁或诉讼。
三、保险合同内容说明
(一)除本协议特别约定的事项外,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赔偿限额、保险费计收等方面内容,均按已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条款》,《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费率规章》办理。
(二)关于追溯期问题
1、追溯期连续投保连续计算,最长不超过5年。
2、首次投保的业务,在补交以前年度保险费后可给予追溯期。补交的年份最长不超过3年。在最初连续投保的5个年度内,其追溯期均可扩展至补交保险费的最早年度。
3、投保人中断保险后重新投保,在补交中断期间的保险费后可按最长不超过5年的原则确定追溯期,乙方对中断期间签发的业务承担保险责任,但对中断期间已获悉发生的过失行为造成的任何损失,乙方不承但赔偿责任。
4、本协议签定之前,已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的会计师事务所,如改在乙方投保,已投保年份视同在乙方投保,追溯期连续计算,乙方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三)保险条款中有关词语的解释:
1、被保险人:指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
2、被保险人的注册会计师:指被保险人正式聘用的注册会计师。
3、委托人:指与被保险人签有审计业务约定书,委托被保险人为其办理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4、利害关系人: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有权使用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的使用人。
5、失真:指验资、审计报告具有重大遗漏,或验资、审计结果虚假失实。
6、在追溯期或保险期内完成验资、审计的业务:指验资报告日、审计报告日在保险合同追溯期或保险期限内,并已列入投保业务清单的验资、审计业务。
7、非职业行为:被保险人或其注册会计师以普通民事主体身份所实施的与其法定职责无关的任何行为,如交通肇事、购置办公用品、租赁房屋以及与职责无关的民事侵权行为等。
8、私自接受委托业务:指注册会计师所接受的业务未经过被保险人登记、认可,或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兼职所接受的业务。
9、协议约定的责任:本条款中协议所约定的责任指被保险人与委托人签订的协议所特别约定的、超出法律规范明确规定的民事责任。
10、首次索赔:委托方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于追溯期内所完成的业务提出索赔,第一次提出索赔的时间必须在保险期限内,保险人予以负责。对于起保日期之前,被保险人已就某项业务接到索赔,视为保险期限开始之前索赔已提出,即使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又因此项业务接到索赔,保险人不予赔偿。
11、他人冒用被保险人的名义执业:被保险人及其雇员以外的机构或个人,冒用被保险人或与被保险人签订劳动合同人的名义执行业务,因被保险人对此项业务没有保险利益,保险人不予负责。
12、过失与故意:本条款中的疏忽与过失均指过失。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四、保险服务
(一)全过程服务:乙方应积极与甲方的会员进行业务合作。乙方做到具体业务专人负责,承保前设计承保方案,承保后定期回访。保险期限内,与被保险人保持密切联系,为被保险人提供全过程的保险服务。
(二)理赔服务: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索赔单证齐全,保险合同双方就赔款金额达成一致的,保险人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如单证不齐,但保险责任明确,损害事实清楚,保险人可预付部分赔款。
(三)风险管理服务
1、乙方将不定期的与甲方召开风险管理会议,聘请有关专家对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并协助改进。
2、乙方可负责为被保险人员工提供保险培训,提高风险意识。
3、乙方可负责向被保险人提供其他类似项目的风险管理经验及损失信息,共同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四)乙方对在办理保险业务中知悉的被保险人的有关业务和财产情况负有保密义务。
(五)乙方与甲方共同定期组织被保险人进行交流。
(六)乙方每年定期组织被保险人(人数视被保险人规模而定)开展国内外学习交流。
五、协议的变更或补充
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经甲方会员认可,可对本协议的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变更或补充,变更或补充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六、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协议中的各项约定。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协议终止
如一方要求终止本协议,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确认,合同终止。如不提出终止,协议持续有效。
八、附则
(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二)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本协议与原已备案的保险条款存在差异时,由乙方负责及时向有关管理机构申请变更原条款。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