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销售代理合同

时间:2024-07-29 08:23:04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15篇)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1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产品销售代理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生产的系列产品预订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甲方是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代理商。

2、甲方负责生产及配送,乙方负责进行广告宣传,接受消费者预订,并将预订信息反馈给甲方,甲方根据协议定期为乙方结算佣金。

3、代理产品:

二、佣金的结算时间和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根据日常的代理业务台帐记录核对成交量及佣金。

2.按月结算销售佣金。每月5号前,乙方提供预订详表,经甲方确认无误后,7日内支付乙方佣金;

3.佣金计算方式:

一般业务按照产品价格的15%计算返佣;

4.每月支付一次,不足100元,累积至100元后一次性支付;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甲方每分店安排有人与乙方进行协调沟通,并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2.甲方线下促销活动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有权决定是否在网上同步宣传;

3.如因甲方产品质量引起的纠纷,由甲方全权负责;

乙方:

1.乙方负责进行网络宣传及网下宣传,负责处理客户咨询及预订业务,保证预订真实有效,并将预订需求通知甲方;

2.乙方须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对客户作出超出授权范围的承诺;

3.乙方在推销甲方产品时,必须严格依据甲方制订的产品说明资料进行解说;

4.乙方进行的促销宣传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进行的策划促销涉及甲方利益时应提前与甲方协商,确认后方可生效;

6.乙方单方面促销需要甲方配合的,应该提前通知甲方;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其代理的业务再授权第三方代理;

8.乙方应积极维护甲方的市场形象,不得有毁损甲方形象的行为;

9.甲方网站交由乙方负责更新维护,甲方同意在其网站预留甲方各分店电话和乙方预订电话,甲方网站

四、违约解决方法

如果甲乙双方有违约行为,以协商解决为主,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都可以在签约发生地请求当地司法部门解决;

凡涉及本代理合同补充、变更、解除等事宜,双方均可进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六、附则

1、在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或因客观原因使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和实际操作相矛盾而无法执行,可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2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自愿、平等互利为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生产的_________系列产品预订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甲方是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代理商。

2、甲方负责生产及配送,乙方负责进行广告宣传,接受消费者预订,并将预订信息反馈给甲方,甲方根据协议定期为乙方结算佣金。

3、代理产品:

二、佣金的结算时间和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根据日常的代理业务台帐记录核对成交量及佣金。

2、按月结算销售佣金。每月5号前,乙方提供预订详表,经甲方确认无误后,7日内支付乙方佣金;

3、佣金计算方式:一般业务按照产品价格的15%计算返佣;

4、每月支付一次,不足100元,累积至100元后一次性支付。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

1、甲方每分店安排有人与乙方进行协调沟通,并应保证供应足够的货源;

2、甲方线下促销活动应提前通知乙方,并有权决定是否在网上同步宣传;

3、如因甲方产品质量引起的纠纷,由甲方全权负责。

乙方:

1、乙方负责进行网络宣传及网下宣传,负责处理客户咨询及预订业务,保证预订真实有效,并将预订需求通知甲方;

2、乙方须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对客户作出超出授权范围的承诺;

3、乙方在推销甲方产品时,必须严格依据甲方制订的产品说明资料进行解说;

4、乙方进行的促销宣传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进行的策划促销涉及甲方利益时应提前与甲方协商,确认后方可生效;

6、乙方单方面促销需要甲方配合的,应该提前通知甲方;

7、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其代理的业务再授权第三方代理;

8、乙方应积极维护甲方的市场形象,不得有毁损甲方形象的行为;

9、甲方网站交由乙方负责更新维护,甲方同意在其网站预留甲方各分店电话和乙方预订电话。

四、违约解决方法

如果甲乙双方有违约行为,以协商解决为主,如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都可以在签约发生地请求当地司法部门解决;

凡涉及本代理合同补充、变更、解除等事宜,双方均可进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六、附则

1、在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或因客观原因使本协议的有关条款和实际操作相矛盾而无法执行,可协商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此处隐藏23192个字……/p>

代表签字:________ 代表签字:

日期:________ 日期:____

产品销售代理合同15

甲方(委 托方):

地址: 乙方(受 托方): 地址:

电话: 电话:开户行:

账号:

合同编号[20140723]

云南省曲靖市 旺角时光 项目销售代理合同书

委托人:曲靖九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所开发的位于云南省曲靖市的 “旺角时光”项目 (以下简称“项目”)提供项目销售代理服务。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达成下列条款。

第一条 项目销售代理服务范围

1、产品调整及项目战略,内容涵盖但不仅限于:

1)根据实际需要,对项目产品提供《产品策划案》,包括产品深化(规划、建筑、户型、交通组织、车位、景观、商业),并在设计阶段协助甲方进行后期调整,提供专项顾问建议报告;

2)提交《整盘营销战略报告》,并在实际操盘中提出调整意见;

3)参与、审议第三方提报之项目包装、广告设计,并提出顾问意见;

4)根据实际需要,提交《项目案场营销系统》、《工地包装系统》等营销专项顾问建议报告;

5)代表营销专业,对甲方开发各环节及流程提供顾问建议;

6)提供市场调研方面资料;

2、营销顾问

1)乙方全权负责策划项目开盘上市营销策略,并负责编制、调整《开盘策划案》;

2)编制营销策略及计划;

3)组织、计划、协调、现场指挥各类开盘、房交会、展场等促销活动的开展;

4)参与价格策略和分货策略的制订,提交甲方《项目销控案》和《产品价格案》。

3、销售代理物业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销售范围为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所批准的住宅、商业、车库等准许销售的房产之全部,总建筑面积约 28 万平方米(具体面积以甲方获得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标注的建筑面积为准,除去酒店、集中商业区、公共配套设施、物管用房以及其他甲方确认为不可售部分,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约 15 万平方米;15幢、16幢、17幢、18幢、19幢、29幢、30幢、31幢住宅共8幢及以上8幢地下室车位;15幢、16幢、29-31幢共五幢住宅下面商铺)。

第二条 项目代理期限及销售任务

1、乙方销售代理期限为(以下简称代理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30个月(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02月30日)。

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的10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报送项目阶段性销售任务,经甲方审批同意后作为乙方履行义务的依据。

2、在销售代理期限内,乙方代理销售的销售任务为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住宅销售率达90%。如乙方提前完成销售任务的,在甲方付清乙方佣金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可协商缩短代理期;如果在代理期限内,没有达到销售任务的,甲乙双方可协商延长代理期限。车库的销售率由双方根据项目情况另行协商,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

第三条 项目销售价格和优惠折扣

1﹑销售价格:销售价格表由乙方制定经甲方确认后,乙方严格执行。项目的底价以甲方签字盖章确认的《销售单位房价底价明细表》(含住宅、商业、车库)为准。《销售单位房价底价明细表》须在开盘前 15 日由甲方签字盖章确认

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一存档,乙方不得更改上述底价。项目各销售单体均价为住宅:3200元每平米,住宅区底商:7500元每平米,纯商业(一标):12000元每平米,地下车位:80000元每个。

2、乙方拥有对项目底价及促销折扣、优惠举措、付款方式的建议权,但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单方违规操作,致使销售价格低于甲方制订的底价时,乙方需承担全部差额损失。

第四条 项目推广费用(具体见附件)

1、本项目的营销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展示、商业广告、营业推广、公共关系、样品房/样板房/宣传品印制、销讲夹内页、模型制作等人力、物料、设计费用、售楼部内除置业顾问外的一切物品)书面报经甲方批准后均由甲方全额承担;非经甲方授权,乙方不得私自支付相关费用,否则甲方不予承担。

2、销售现场的建设、装修、维护、展品、设备、办公用品、电话及网络、办公耗材等由甲方承担。

3、样板房、样品景观等设计、制作、管理、维护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4、销售员服装、个人自用销售工具(如销讲夹、计算器、胸牌、名片、光笔等)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为维护企业及项目形象,需提高服装和销售工具标准,则由甲方部分补偿此款费用。

第五条 项目代理费及支付时间

1、服务月费

甲方支付乙方两个月服务月费:共计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元),支付时间如下: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日内甲方即支付乙方项目前期策划启动费人民币 叁 万元整(¥30,000.00元);乙方应成立专门前期工作小组,开展前期策划工作。

2)第二笔费用于乙方进场一个月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项目策划

费用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2、销售代理费的比例

1)项目销售部分:乙方按销售合同金额的相对应百分点提取代理费;

① 完成或超额完成当月任务按销售额的2.5%计提代理费;

② 完成当月任务的80%-99%按销售额的2%计提代理费;

③ 完成当月任务的50%-79%按销售额的1.8%计提代理费;

④ 完成当月任务的49%及以下按销售额的1.5计提代理费。

上述销售合同金额不包括甲方给予购房客户的优惠、返利部分。

甲方销售的关系户(不超过100套)、员工、工程抵款合同金额以及甲方通过其他渠道转介的团购成交客户,不计入乙方的销售任务,不计提佣金。以上类别客户购房相关手续由乙方安排乙方工作人员办理,甲方按银行按揭客户300元每套,一次性付款150元每套计提给乙方。

3、销售结算标准

乙方所销售物业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方可视为乙方已完成的销售额:

1)客户订立完《商品房购销合同》及《补充协议》;

2)客户一次性付清房款或付清首付款并提交银行按揭资料,且银行方面认可资料完整无误并放款。

4、溢价代理费

溢价是指在甲方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本项目的基准定价的基础上,乙方通过销售和推广,单套商品房实际成交单价达到甲方委托给乙方《委托销售房源和底价一览表》的价格,超出底价的销售额部分即为销售溢价,在甲乙双方签订的基准定价总额的基础上上浮的部分。对溢价双方约定按甲方占溢价总额的70%、乙方占总额的30%的比例分成,但乙方分成的溢价总额不得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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