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租赁合同范本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塔吊租赁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分享。
塔吊租赁合同范本1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塔式起重机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塔机租赁型号、塔机总价值、工程名称、地点。
塔机名称塔机型号单位数量塔机每月每台租赁费每台经出场费及安拆费塔机每加一道附强补助费
1、出租方提供承租方塔机使用共 台价值为 万元整。
2、承租方施工工程名称: 。
3、承租方施工使用地点: 。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金及起算日期
1、塔机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塔机每月租金 元,税金由 交纳。
3、承租方租赁期限最少不得低于 个月,不足 个月按 个月计算(租金);超越 个月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4、租金起算日期从塔机进场安装、调试完毕后开始起算租金到塔机送到出租方指定地点止。承租方实际完工结算所欠出租方所有款项及费用,此租赁合同方可终止。
第三条、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甲方拥有该塔机的所有权。
2、乙方仅在租赁期内在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拥有该塔机的使用权。
第四条、押金、司机的工资及工作时间
1、承租方和出租方签字租赁合同后,地脚螺丝和底座送到工地时承租方交押金 元整。塔机进入工地前承租方将进出场费全额支付给出租方。
2、出租方塔机司机 人,每人每月工资 元,司机工资和租金一起交付。由乙方负责食宿、工资及劳资关系于甲方无关。塔机司机若由承租方聘用他方人员,因司机未尽到法定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司机本人或第三人损害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租金支付时间和违约责任
1、乙方每月5号前向甲方付清上月租金;资金不到位,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并有权单方面停机(停机期间继续计租);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2、最后退场承租方所欠租赁费时,以实际租赁天数计算费用,租赁期间的电费由承租方承担。合同期满后,塔机退场时承租方必须提供拆卸条件,如因建筑物或高压电网导致无法拆卸,或因承租方在施工所在地与相关部门或个人发生经济纠纷及其它原因导致出租方无法拆卸塔机,塔机租赁仍然按照合同计算租赁费。
3、在拆除塔机的前一天乙方无条件付清所欠租赁费及所有款项费用,出租方塔机方可退场。否则,仍然按照合同计算租赁费;直到所欠费用结清。
第六条、相关费用
1、塔机进、退场、运输费用由 承担,安装和拆卸塔机的汽车吊由 承担,审验费用由 承担。
2、如因工地选址或设计变更导致无法使用25吨汽车吊作业时,由承租方提供适合安装、拆除塔机的场地及更大型号的汽车吊,汽车吊由承租方提供,出租方免费使用。如因承租方制作的塔机基础不均匀下沉导致塔机需要重新安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第七条、甲乙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机械损毁责任归属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出租方负责对塔机进场和退场(来回运输、安装、拆卸、调试、附强拆卸和安装、日常顶升、日常维修等)
2、出租方只提供附强钢管,如楼房建筑于塔机距离超出部分需要加长钢管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负责对塔机司机的管理及日常的保养,承租方建立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
4、出租方对塔机的日常维修,应在承租方休息期间进行,塔机小修一天内完成;大修三天内完成,每超出一天扣除当日租金,但对工地造成的损失出租方不予赔偿。
5、塔机司机操作按照塔吊司机“十不准”进行作业。
二、承租方责任:
1、承租方负责对安装、拆卸塔机工作范围内的电缆、房屋、人行道等按照有关管理部门规定支搭防护措施,树立安全提醒标志。如果工地周边有高压电缆,工地必须在吊钩下配置绝缘带,并要求司机进行操作。
2、承租方必须保证在塔机安装前,电源设施齐全,配备专职信号员,电缆线接到塔机前,配置配电箱和150安漏电保护器一个。
3、在出租方塔机还没能安装完毕、现场调试还不能正常运转,私自提前使用,塔机所造成的机械损失和事故由承租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4、承租方负责塔机基础制作,基础预埋螺栓及地脚。附强所需建筑上预留孔、附强预埋铁件(预埋铁件由承租方提供,承租方负责安排人员预埋)。塔机在退场,如不能按出租方提供的原数量及时归还给出租方,承租方按照厂方规定的价格理赔给出租方。
5、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塔机设备产权归出租方所有,未经出租方同意不能擅自移动或处理出租方的塔机,更不能抵押或卖与他人。
6、承租方由于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不按操作所造成机械设备损坏和损毁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的费用由承租方负责;塔机在安装调试后所有限位器都处于工作状态,如承担方私自调整塔机限位器和故意将线剪掉不使用限位器,发生一切责任事故和损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7、承租方必须做好防盗工作,因塔机零部件被盗引发的误工损失;给出组方造成的财产损失,由承租方按价赔偿。
8、出租方和承租方必须无条件履行双方约定的规章制度,若发生诉讼,胜诉一方所聘请的律师费、交通费、运输费等费用全部由败诉方支付。
第八条、停工处理解决方式
1、如因不可抗拒原因停工,双方协商解决。正常施工过程中因单方面原因(天气变化、人为因素及施工方资金困难、开发商手续不全被近停工、秋收、收麦等)引起的停工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塔机租赁仍然按照每月租赁费计算月租金。
2、承租方冬天年底停工,停机时间不计月租金。但停工时间不得超过60天;承租方必须书面或口头通知出租方。双方签定停机时间协议方可生效,否则仍然按照月租金计算租赁费。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签订人: 签订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此处隐藏11015个字……4、节假日租金照计。
五、 双方责任
a.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保证塔机的正常运转。若需维修、保养塔机,每月累计不得超过72小时,超过时间按每月每天租金分摊扣除,且视情节严重大小,甲方有权给予相应处罚(从租金中扣除)。
2、乙方给每台塔机配两名司机,派出的塔机司机,必须具有安全操作资格证及上岗证的专业人员;乙方须遵守甲方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安排,听从甲方指挥;甲方有权清退不合格的塔机司机,且在清退场的同时,乙方不能影响甲方的施工。
3、乙方负责提供塔机合格证、说明书复印件及安装方案。
4、乙方应根据甲方确定设备的进出场计划,及时组织设备进出场。同时负责向甲方提供《塔机安装、顶升、拆除技术方案》。
b.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塔机所用的三相电源符合国家标准,电源箱接至塔机基础节处,并提供电焊和氧气焊等辅助设备,保证塔机安装拆卸时的道路畅通。
2、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违章作业,风力在五级以上(包含五级)时塔机不得操作,甲方不能强制要求吊物,如甲方或班组要求强制吊物,有此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全权负责并承当所有责任。
3、甲方须按时支付塔机租金,若不按时支付,乙方有权停机,停机期间的租金照计;不论甲方任何原因停工,停工期间的租金照计;乙方有权拆除未按时支付租金的塔机直至运走,期间的租金及损失费用照计。
4、甲方负责免费提供塔机司机的食宿。
5、甲方负责塔机基础及其防雷接地的施工,施工图纸由乙方提供,乙方派专人在现场指导。
6、甲方负责新塔机制作配重块,等工程完工后配重块随新塔机出场,配重块归乙方所有。
7、甲方塔机施工完工后,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乙方不再使用塔机。甲方负责清理场地以便乙方吊车拆解塔机,甲乙双方在结清塔机租金后,乙方拆机运走,如因甲方不能按时结清租金,乙方塔机不能按时拆机期间的租金照计。
六、 违约责任
1、甲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延迟支付租金时,乙方将按照延迟支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百分零点五的利息。超过应付款日第五天,从第六天起,乙方有权停止设备运转。
2、乙方必须保证塔机的正常运转。若需维修、保养塔机,一次停机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七十二小时,超过时间按每月每天租金分摊扣除,且视情节严重大小,甲方有权给予相应处罚(从租金中扣除)。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赔偿本合同租金金额百分三十的违约金。
七、 其他事项
1、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租赁的设备对甲方的工程质量无连带责任。
2、在租赁期间,甲方对乙方提供租赁的设备仅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转租设备,更不得违法抵押、买卖。
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处理。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塔机退场、费用结算付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租赁合同范本10 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双方同意按照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由甲方租给乙方下列财产:
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每月租金进出场费及拆装费租凭物塔吊价值(元)
塔吊QTE-5513台3每台每月25000元 55万元/每台
第一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的租金执行,每月1日—5日给算一次上月所的生的租金,所产生的租金不含税费和发票费用,乙方不得拖欠,如有拖欠每日加收全部租金的百分之一租金赔偿给甲方,塔吊基本高度为 12 节,超出高度加节另附租赁费,每节每天 30 元,每套附墙每天 30 元,加节加附墙以甲方通知单为准。甲方所出租的塔吊以厂家出厂时的基本配置为标准出租给乙方,不含其它附属配置。
第二条、租赁期限为 天,(自20xx年8月29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根据租用财产数量,双方商定预交押金 元,(所租财产未退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金)。
第四条、甲方塔吊司机 3 人由乙方负责食宿及安全管理,如因非本吊车司机操作吊车发生的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乙方制定的各项安全制度甲方要积极配合,服从乙方人员的指挥,按时作业,保证乙方在工作中正常使用,乙方辅助作业人员将所吊物件捆扎牢固,必须符合操作规程标准,如发生松散落物发生的事故或乙方指挥不当发生的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基础图纸做好基础,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因基础不标准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租用期间甲方必须保证吊车正常运转,及时办理安检手续,保证作业时间,出现故障及时抢修乙方必须配合协助,因故障导致停工每天不得超过 12 小时,如超过扣除甲方当天租赁费。
第七条、塔吊设备产权甲方所有,乙方在租用期间仅拥有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动或处理甲方拥有的塔吊机,更不得抵押或卖与他人,租赁期满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或阻止甲方拆除所租塔吊,若出现本条所描述的情况视为乙方自愿同意按甲方塔吊的价值购买此塔吊,并及时付款,未到合同期满退还所租塔吊,按原约定租期计算租金。
第八条、其它约定事项:此合同履行地为 银川市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如需安装监控设备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自己安装。
第九条、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以后发生业务不另签合同,一律按此合同执行。
第十条、冬季停工乙方向甲方报停工时间,由甲方负责人确认为准,否则视为乙方正常施工。如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方式执行,冬季停工不予报停,继续向承租方收取租费。
第十一条、运输方式: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施工现场、并负责安装调试,退还撤离施工现场由甲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元,如乙方未按时支付,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补充开之日期从 开工。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材料员: 材料员:
电话: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