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范本【推荐】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承揽合同范本,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承揽合同范本1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和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一致签定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1.合同标的
1.1本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质量、数量、材质及其它技术参数(详见专有条款内约定)。
2.合同价款
2.1合同总价款:详见专用条款约定(含税)。
3.质量及技术标准
3.1以最终确认的样品实物为准。
3.2如有补充要求,以签章的书面文件为准。
4.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4.1交货时间:按甲方指定时间交货,以书面的发货通知为准(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4.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以书面的发货通知为准(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4.3运输方式:汽运(详见专用条款约定)。
4.4运输、装卸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5运输途中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包装要求
5.1按照乙方常规包装标准。
5.2甲方对包装另有要求的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6.安装摆放
6.1乙方交货之日起天内,由乙方负责免费安装并摆放到位交付使用。
6.3乙方安装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4在乙方安装过程中,甲方提供所需的工作场地、安装的设备供电等其他满足安装必要的配套服务。
7.验收及异议期
7.1验收方法:以本合同第3条进行验收。
7.2乙方应当在验收之日前2天通知甲方验收。或甲方应安排人员在货物完成摆放后2日内完成验收。最终以甲乙双方签字的送货签收单据作为验收合格依据。
7.3异议期为合同标的安装摆放完成之日起3天。异议期内甲方未提出异议或未办理验收手续,都被视为默认产品验收合格。产品的内在质量由乙方承担质量保修义务。
8.付款方式及期限
8.1付款方式
①合同签订后,甲方在3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即元整(大写圆整)。
②合同标的签收后3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70%,即元整(大写圆整)。
8.2上述款项采用银行转帐的方式支付到乙方以下帐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甲方:
乙方:
承揽合同范本2委托方:____ 纺织器材厂(甲方)
承揽方:____ 电镀厂(乙方)
1.加工的项目、产品名称、规格 数量 价格、交货期:
2.质量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加工。在加工工艺过程及运输中甲方提供的加工件允许损坏千分之 ,但损坏件必须归还甲方。
3.原料供应:加工用锌块由甲方供应。
4.交货方式:由乙方负责往返运输,运费由乙方自负。
5.质量验收方法:完成加工后由甲方按质量标准验收。
6.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托收。
7.违约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镀锌、淬火等,乙方应按规定日期完成;逾期由乙方负担甲方的经济损失,每天按加工产品总值千分之 交纳罚金。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乙方加工物品,因而造成乙方停工损失,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甲方:____ 纺织器材厂 乙方:____ 电镀厂
法定代表人:____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 (盖章)
地址:____ 地址:____
银行帐号:____ 银行帐号: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合同范本3委托方:_____纺织器材厂(甲方)
承揽方:_____电镀厂(乙方)
1.加工的项目、产品名称、规格____数量____价格、交货期:
2.质量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加工。在加工工艺过程及运输中甲方提供的加工件允许损坏千分之___,但损坏件必须归还甲方。
3.原料供应:加工用锌块由甲方供应。
4.交货方式:由乙方负责往返运输,运费由乙方自负。
5.质量验收方法:完成加工后由甲方按质量标准验收。
6.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托收。
7.违约责任: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镀锌、淬火等,乙方应按规定日期完成;逾期由乙方负担甲方的经济损失,每天按加工产品总值千分之___交纳罚金。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乙方加工物品,因而造成乙方停工损失,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甲方:______纺织器材厂
乙方:____电镀厂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
银行帐号: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承揽合同范本4认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
定作方: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长春——吉林高速公路长春东出口一公里处单立柱三面广告牌加固翻新扩大面积的工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 成品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物品不得偷换。
1.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双方协商。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 由承揽方提供
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承揽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总价款为 合同签订后,订作商付给承揽方 元(即总价款的 %),在加工量达到 %,定作方付给承揽方 元( ……此处隐藏23762个字……反合同的,承揽人不返还定金,定作人也无权请求返还。
第十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但如承揽人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不以定作人同意为要件。
第十一条 合同的解除
1、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违反此规定的,定作人可解除合同。
2、合同成立后,承揽人交付完成的工作成果前,定作人可随时变更合同,也可随时解除合同。以上权利的行使,不以承揽人有违约行为为要件。
3、定作人解除承揽合同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
4、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三条 风险与侵权责任负担
1、在承揽期间内,因不可抗力等因素而发生的风险负担,原材料由定作人提供的,由定作人承担风险;原材料由承揽人提供的,由承揽人承担风险。
2、承揽人有义务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原则上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选任有过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不成工作,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 %或酬金总额的违约金。
(2)无论主要工作还是辅助工作,一旦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应就第三人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第三人不对定作人负违约责任。
(3)其他
2、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和设计等,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中途解除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 %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未履行部分酬金%的违约金。
(2)定作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的,每延期一天,应偿付承揽方延期付款总值1%的违约金。
(3)其他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有效期限:从双方签署之日起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以上条 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协议作为附件。
本合同一式份,正本双方各执份,副本送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定作人:(签章)
承揽人:(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签章)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承揽合同范本15发 包 方(签章) (以下称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承 包 方(签章) (以下称乙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甲方( )装修工程,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及义务,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装饰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室内/室外装饰工程;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工程造价:总承包价人民币(大写) 元
施工工期: 本工程暂定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总工期为日历 天;另质保期限为 个月,从双方签字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第二条:施工图纸等
2.1 甲方进行设计,并向乙方提供施工方案、施工说明。
第三条:工程变更和终止
3.1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期。
3.2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1)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减,甲乙双方必须进行书面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否则该变更单无效。(2)甲方变更设计或非乙方原因使工程变更,由此增加的工程费用则由甲方支付。(3) 乙方私自进行工程变更,由此增加的工程费用由乙方自付;如造成甲方损失的,还须另行赔偿。(4)《工程项目变更单》签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部分。
3.3 合同终止(1)因不可抗力及政府行政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进行、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出现,双方都可以书面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进行结算后双方签署结算单,本合同终止;(2)甲、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因一方的违约行为,相对方根据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4)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自行终止; (5)本合同依法解除。
第四条:工期延误
4.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因素;(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4.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4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另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负责解决施工用电、水、道路畅通及消防等法定相关手续。
5.2甲方依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工程装修款。
5.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提出整改意见。
5.4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安排人员进场施工。
5.5 乙方应依照双方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所列品牌、材料购买装修材料,如确需变更、增加品牌、材料等与报价单不符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该材料费用;
5.6 乙方应规范、安全施工,保质保量。如施工过程中导致的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甲方的协助、配合工作不免除或减轻任何乙方应承担的责任,如第三人依法向甲方主张权利,甲方承担后可向乙方追偿;
5.7 乙方应积极主动与甲方配合,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意见,要在合理时限内完成整改。
5.8 乙方在完成房屋装修,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安保工作,并清理好场地;
5.9 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发现因乙方施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后合理时限内免费完成修理或返工。
第六条:工程结算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